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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薅羊毛”套取电商平台补贴,被告人被判刑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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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昨天 18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,电商平台为了拉新、宣传、促销,会发放补贴、折扣券、优惠券等福利。这些普通消费者眼中可有可无的“羊毛”,在一些不法分子手中,却“薅”出了一条“生财之道”,他们通过不正当的技术手段,例如虚假注册、套用他人资料等方式“欺骗”电商平台,继而实现大量套利。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该案例。

2021年1月份,许某通过网络学得在某电商平台上,通过虚拟刷单交易骗取该平台各类补贴的方法。随后,许某利用本人、王某、许某和冯某的身份信息在该平台开设了四家店铺,由其上线人员对店铺商品进行维护,许某使用亲属和朋友手机号、购买大量刷手的方式,在平台注册用户并申领新用户优惠券及红包,在开设的店铺进行虚假货物交易、虚假发货收货,许某再以店主的身份获取平台对优惠券、红包等现金补贴。截止2021年9月份,共计骗取该平台99265.84元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根据许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,对社会危害程度等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20000元。

法官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恶意利用电商平台的规则,来骗取平台优惠,既违背了诚信原则,又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。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逾越法律红线换来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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