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道社区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12|回复: 0

晋安检察:刷流水赚钱?一条通往牢狱的“捷径”

[复制链接]

3631

主题

3631

帖子

1万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11095
发表于 4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近日,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对一起用银行卡刷流水的犯罪嫌疑人范错(化名)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提起公诉。2021年以来,晋安区检察院已办理用银行卡刷流水案件27件43人,他们中有不明就里的在校大学生,也有本起案件中寻求赚钱“捷径”的范错。

2020年,游手好闲的范错结识了从事网络诈骗的方老板(化名),方老板向范错介绍了一条赚钱“捷径”——提供银行卡号,待收到转账后,将转入款项转出至指定账户,即刷流水,每刷10000元可以获得60元抽成。为了轻松牟取利益,范错在明知方老板的钱都是从事网络诈骗的犯罪所得的情况下,仍欣然答应他的提议。

2021年8月至9月间,范错开始为方老板刷银行流水。每次方老板需要刷流水的时候,均通过微信向他取得银行卡卡号,过一会儿就会有一笔钱转到他提供的银行卡中,而后方老板会提供一个指定的银行卡卡号,范错将收到的钱转到该指定账户上,就这样几分钟内一单流水刷完了。抽成,有时方老板通过微信转给范错,有时范错在转账中直接扣留。

经审计,短短两个月,范错在涉案期间银行卡收入款项金额共计1212752.19元,转出款项金额共计1213369元。其中,相关被害人被骗款项流入共计5笔,涉及网络诈骗金额153964元,犯罪嫌疑人范错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余元。

检察官提醒: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 古语有云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。脚踏实地、努力奋斗才是通往富裕的捷径,倘若奢望不劳而获、躺赢的生活,一不小心就会选择错误,走上一条通往牢狱的“捷径”。

(黄燕玉供稿)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天道社区 ( 蜀ICP备06024898号-1 )

GMT+8, 2025-9-5 01:37 , Processed in 0.097507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网站地图 X3.4

!copyright!